品牌:雜牌 | 規格:原裝 | 材質:全新 |
產地:國外 |
CT2981-600652-W1命名圖形對象
所有的對象都有默認的名稱。當用戶繪制圖形對象後,用戶可以改變它的名稱。
當記錄對象的事件時,會用到對象名稱。對象名稱還可以和命令一起使用(例如:當使用
Invoke 命令調用某個方法時,用戶鍵入實現該方法的對象的名稱)。
對象名稱還會出現在 Object Explorer(對象瀏覽器)中,關於使用Object Explorer 的詳細信
息,請參閱第16-11 頁。
為對象添加工具提示
要想給對象添加工具提示描述,用戶不必為該對象命名。
在運行時,當用戶把光標放置在對象上幾秒鐘後,CT2981-600652-W1如果該對象沒有被禁止,則會出現工具提
示。
用戶有兩種方式為對象創建工具提示:
? 在 Property Panel(屬性面板)中。更多信息,如下所示。
? 在對象 Properties(屬性)對話框的Common(通用)選項卡中。更多信息,請參閱第
17-22 頁。
命名對象,並在屬性面板中鍵入工具提示描述
1. 選擇對象。
2. 右鍵點擊該對象,然後點擊 Property Panel。
3. 要想命名該對象,在Property Panel 中,點擊Name(名稱)屬性,然後為該對象鍵入名
稱。圖形顯示畫面中的每個對象都具有的名稱。CT2981-600652-W1對象名區分大小寫。
創建圖形顯示 1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