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部分組成,另外根據需要還有防水層、緩衝層、絕緣金屬導線等構件。
光纖電纜由加強芯和纜芯、護套和外護層3部分組成。纜芯結構有單芯型和多芯型兩種:單芯型有充實型和管束型兩種;多芯型有帶狀和單位式兩種。外護層有金屬鎧裝和非鎧裝兩種。
1、一般規定
1.1 光纖電纜的彎曲半徑應不小於光纜外徑的15倍,施工過程中不應小於20倍。
1.2 布放光纜的牽引力應不超過光纜允許張力的80%。瞬間.大牽引力不得超過光纜允許張力的100%。主要牽引應加在光纜的加強件(芯)上。
1.3 光纜牽引端頭可以預制也可以現場制作。直埋或水底鎧裝光纜,可作網套或牽引端頭。
1.4 為防止在牽引過程中扭轉損傷光纜,牽引端頭與牽引索之間應加入轉環。
1.5 布放光纜時,光纜由纜盤上方放出並保持松弛弧形。光纜布放過程中應無扭轉,嚴禁打小圈、浪涌等現象發生。
1.6 光纜布放採用機械牽引時,應根據牽引長度、地形條件、牽引張力等因素選用集中牽引、中間輔助牽引或分散牽引等方式。
1.7 機械牽引用的牽引機應符合下列要求:
1)牽引速度調節範圍應在0∼20米/分,調節方式應為無級調速;
2)牽引張力可以調節,並具有自動停機性能,即當牽引力超過規定值時,能自動發出告警並停止牽引。
1.8 布放光纜,嚴密組織並有專人指揮。牽引過程中應有良好聯絡手段。禁止未經訓練的人員上崗和無聯絡工具的情況下作業。
1.9 光纜布放完畢,應檢查光纖是否良好。光纜端頭應做密封防潮處理,不得浸水。
2、管道光纜
2.1管道光纜敷設前應作好下列準備
1)按設計核對光纜佔用的管孔位置;
2)在同路由上選用的孔位不宜改變,如變動或拐彎時,應滿足光纜彎曲半徑的要求;
3)所用管孔清刷幹凈。
2.2人工布放光纜時每個人孔應有人值守;機械布放光纜時拐彎人孔應有人值守。
2.3光纜穿入管孔或管道拐彎或有交叉時,應採用導引裝置或喇叭口保護管,不得損傷光纜外護層。根據需要可在光纜周圍涂中性潤滑劑。
2.4光纜一次牽引長度一般不大於1000米。超長時應採取8字分段牽引或中間加輔助牽引。
2.5光纜布放後,應由專人統一指揮,逐個人孔地將光纜放置在規定的托板上,並應留適當餘量避免光纜繃得太緊。
2.6接頭所在人孔的光纜預留長度應符合表中的規定;設計要求作特殊預留的光纜繃得太緊。
2.7管道光纜的保護措施應符合下列要求:
1)人孔內的光纜可採用蛇形軟管(或軟塑料管)保護並綁扎在電纜托板上或按設計要求的措施處理;
2)管口應採取堵口措施;
3)人孔內的光纜應有識別標志;
4)嚴寒地區應按設計要求採取防凍措施,防止光纜損傷。
2.8塑料子管道的布放方法基本上與光纜布放相同,還應符合下列要求:
1)布放兩根以上無色標的子管時,在端頭應做好標志;
2)布放塑料子管道的環境溫度應在-5oC--+35oC間;
3)連續布放塑料子管道的長度,不宜超過300米;
4)牽引子管的.大拉力,不應超過管材的抗張強度,牽引速度要求均勻;
5)子管在人孔中的餘長應符合設計要求;
6)穿放塑料子管的管孔,應安裝塑料管堵頭(也可採用其他方法),以固定子管;
7)子管在管道中間不得有接頭;
8)子管布放完畢,應將管口作臨時堵塞;本期工程不用的子管在管端安裝堵塞(帽)。
3、直埋光纜
3.1光纜的埋深應符合表3.1的要求。
直埋光纜埋深表 表3.1
敷設地段或土質
埋深(米)
備注
普通土(硬土) 1.2
半石質(砂礫土、風化石) 1.0
全石質 0.8
從溝底加墊付10厘米細土的上面算起
流砂 0.8
市郊、村鎮 1.2
市區人行道 1.0
穿越鐵路、公路 1.2
距道碴底或路面
溝、渠、水塘 1.2
農田排水溝(溝寬1米以內)
0.8
3.2直埋光纜與其他建築物及地下管線的距離,應符合規定要求。
3.3同溝敷設的光纜,不得交叉、重疊,宜採用分別牽引同時布放的方式。
3.4直埋光纜敷設應符合下列要求:
1)光纜溝的深度應符合規定,溝底應平整無碎石;石質、半石質溝底應鋪10厘米厚的細土或沙土;
2)機械牽引時,應採用地滑輪;
3)人工抬放時,光纜不應出現小於規定曲率半徑的彎曲以及拖地、牽引過緊等現象;
4)光纜平放於溝底,不得騰空和拱起;
5)光纜敷設在坡度大於20°,坡長大於30米的斜坡上時,宜採用“S"形敷設或按設計要求的措施處理;
6)布放過程中或布放後,應及時檢查光纜外皮,如有破損應立即修復;直埋光纜敷設後應檢查光纜護層對地絕緣電阻。
7)光纜中光纖及銅導線經檢查確認符合質量驗收標準後,方可全溝回土。
3.5光纜溝回填土應符合下列要求:
1)先回填15厘米厚的碎土或細土,嚴禁將石塊、磚頭、凍土等推入溝內,並應人工踏平;
2)回填土應高出地面10厘米。
3.6埋式光纜的防護措施應按設計規定並符合下列要求:
1)光纜線路穿越鐵道以及不開挖路面的公路時,採取頂管方式。頂管應保持平直,鋼管規格及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允許破土的位置可以採取埋管保護,頂管或埋保護管時管口應做堵塞。
2)光纜線路穿越機耕路、農村大道以及市區、居民區或易動土地段時,應按設計要求的保護方法施工。在光纜上方鋪紅磚時,應先覆蓋20厘米厚碎土再豎鋪紅磚,同溝敷設兩條光纜應橫鋪紅磚。
3)光纜線路穿越有疏竣和挖泥取肥的溝、渠、塘時,在光纜上方應覆蓋水泥板或水泥沙袋保護。
4)光纜穿越0.8米以上(含0.8米在內)的溝坎、梯田時應作護坡,護坡方式按設計要求。穿越0.8米以下的溝坎時除設計有特殊要求外,一般均不做護坡,但分層夯實恢復原狀。
5)光纜線路穿越白蟻活動區域應按規定作防蟻處理。
6)光纜線路的防雷措施,按設計規定處理。採用防雷排流線時,應在光纜上方30厘米處敷設單根或雙根排流線;當回填土後因故又挖出光纜重新敷設時,嚴格檢查排流線是否位於光纜上方,嚴禁出現顛倒現象。
7)特殊地段標志帶的敷設應符合設計要求。
3.7接頭點的預留光纜應妥善地置於接頭坑中,端頭做密封防潮處理,防止光纜浸水或人為損傷。
3.8光纜線路標石的埋設應符合下列要求:
1)光纜接頭、光纜拐彎點、排流線起止點、同溝敷設光纜的起止點、光纜特殊預留點、與其它纜線交越點、穿越障礙物地點以及直線段市區每隔200米,郊區和長途每隔250米處均應設置普通標石。
2)需要監測光纜內金屬護層對地絕緣、電位的接頭點均應設置監測標石。
3)有可以利用的標志時,可用固定標志代替標石。
4)標石埋深60厘米出土40厘米,標石周圍土壤應夯實。
5)普通標石應埋設在光纜的正上方。接頭處的標石應埋設在光纜線路的路由上,標石有字的一面應面向光纜接頭。轉彎處的標石應埋設在光纜線路轉彎的交點上,標石朝向光纜彎角較小的一面。當光纜沿公路敷設間距不大於100米時,標石可朝向公路。
6)標石用堅石或鋼筋混凝土制作,規格有兩種:一般地區使用短標石,規格應為100×14×14厘米;土質松軟及斜坡地區用長標石,規格為150×14×14厘米。
7)標石編號為白底紅(或黑)漆正楷字,字體端正,表面整潔。編號應根據傳輸方向,自A端至B端方向編排。一般以一個中繼段為獨立編號單位。
4、水底光纜
4.1水底光纜敷設方式應根據河床土質、河寬、水深、流速以及現場條件,可採用水下衝挖機、人工衝挖或衝水泵衝槽以及拋錨慢放、拖輪快放、人工布放等不同方法,不論採用何種施工方法,均應達到設計要求。
4.2水底光纜的埋深,應根據河流的水深、通航、河床土質等具體情況,按設計文件規定,並應滿足下列要求:
1)水深不足8米(指枯水季節)的區段:河床不穩定或土質松軟時,埋深應不小於1.5米;河床穩定或土質堅硬時,埋深應不小於1.2米;石質、半石質河床,埋深應不小於0.5米;
2)水深超過8米的區段:一般可將光纜直接放在河底不加掩埋,特殊地段按設計文件要求處理。
4.3敷設水底光纜應符合下列要求:
1)應控制光纜布放速度和規定位置;
2)敷設過程中,光纜不得在河床騰空,不得打小圈;
3)敷設過程中和敷設以後,應監測光纖是否良好,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以確保水底光纜的敷設質量;
4)敷設長度應按復測路由時確定的光纜長度,一般水底光纜應伸出堤外或岸邊50米;
5)當設計規定光纜在河底按弧形敷設時,應以測量時的基線為基準,向上遊做弧形敷設。
4.4岸灘部分埋深、保護應符合下列要求:
1)岸灘位置埋深應不小於1.5米。石質、半石質區域,其溝底先填10-20厘米細土或沙土,光纜上方回填碎土或沙土,夯實後再填至高出地面。岸灘受洪水衝刷、不穩定地段以及船只靠岸地段,在光纜上方填碎土或沙土後,上面應覆蓋水泥板或水泥沙袋保護。
2)岸灘坡度宜小於30度,超過時應按設計要求採取加固措施。
4.5凡敷設水底光纜的通航河流,應按設計要求劃定禁止拋錨的區域,在過河段的河堤或河岸上設置水線標志牌,並應符合下列要求:
1)水線標志牌應按設計要求或河流大小採用單桿或雙桿標志牌,並應在水線敷設前安裝在設計確定的位置上;
2)水線標志牌應設置在地勢高、無障礙物遮擋的地方,其牌的正面應分別與上遊或下遊方向成250-300的角度;
3)水線標志牌設置在土質松軟地區或埋深達不到規定時,應加拉線,水泥桿根部應加底盤、卡盤等加固措施。
5、架空光纜
5.1架空光纜垂度的取定應十分慎重,要考慮光纜架設過程中和架設後受到.大負載時產生的伸長率應小於0.2%。工程中應根據光纜結構及架挂方式計算架空光纜垂度,並應核算光纜伸長率,使取定的光纜垂度能保證光纜的伸長率不超過規定值。
5.2架空光纜的布放應通過滑輪牽引,布放過程中不允許出現過度彎曲。
5.3中負荷區、重負荷區和超重負荷區布放吊挂式架空光纜應在每根桿上作預留,輕負荷區應每3∼5桿檔作一處預留。預留及保護方式可參照圖5.3-1。光纜經十字吊線或丁字吊線處亦應安裝保護管,如圖5.3-2所示。
圖5.3-1光纜在桿上預留、保護示意圖
圖5.3-2光纜在十字吊線處保護示意圖
5.4吊挂式架空光纜布放後應統一調整,挂鉤程式可按照光纜外徑參照表5.4選用。光纜挂鉤的卡挂間距為50厘米,允許偏差應不大於±3厘米。挂鉤在吊線上的搭扣方向應一致,挂鉤托板。
挂鉤程式選用表 表5.4
挂鉤程式 光纜外徑(毫米)
65 32以上
55 25∼32
45 19∼24
35 13∼18
25 12及以下
5.5吊挂式架空光纜的引上光纜安裝方式和要求可參照圖5.5所示。
5.6架空光纜防強電、防雷措施應符合設計規定。吊挂式架空光纜與電力線交越時,應採用膠管或竹片將鋼絞線作絕緣處理。光纜與樹木接觸部位,應用膠管或蛇形管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