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標準
Q/VAHS 19-2006
用途
適用於交流額定電壓450/750V及以下控制、監控回路、及配電裝置中電器儀表的接線。
使用特性
(1) 電纜的長期允許工作溫度為90℃; 敷設溫度應不低於0℃。
(2) 敷設允許彎曲半徑:不小於電纜外徑的6倍,有鎧裝或銅帶屏蔽結構的電纜,不小於電纜外徑的12倍。
(3) 有屏蔽層的軟電纜不小於電纜外徑的6倍。
型號及名稱
規格範圍
注:推薦的芯數為:2、3、4、5、7、8、10、12、14、16、19、24、27、30、37、44、48、52、61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