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VZP-1-LF 傳感器信號電纜 稱重信號電纜
1.適用範圍
本技術規範適用於無線電通訊和有關電子設備傳輸信號用的環保多芯屏蔽信號電纜。
2.使用特性
電纜導體長期工作溫度不超過90℃;
電纜的敷設溫度不低於0℃;
電纜允許彎曲半徑:室內使用時不小於電纜外徑的5倍;
室外使用時不小於電纜外徑的10倍。
3.型號及規格
電纜的型號規格為:
PRVZP-1-LF 6×19/0.2mm2。
4.技術要求
4.1 結構
4.1.1 結構尺寸符合表1。
4.2.1導電線芯
導電線芯為鍍錫銅線,其單線應符合GB/T4910-2009的規定,其結構尺寸應符合表1的規定。
4.2.2 絕緣
絕緣層採用經輻照的低密度聚乙烯,應符合RoHS環保要求,絕緣應緊密地同心擠包在導電纜芯上,絕緣厚度應符合表1的規定
4.2.3 成纜
絕緣線芯按規定的順序成纜,成纜方向為S向,成纜節距應不大於成纜外徑的15倍,成纜時可加綿綸絲填芯或擠出成型填芯。
4.2.4 繞包聚酯薄膜、編織內屏蔽
編織內屏蔽之前和之後分別繞包聚酯薄膜,繞包方向分別為Z向和S向,聚酯薄膜應符合GB 13542.4-2009的規定。
內屏蔽應採用符合GB/T4910-2009規定的鍍錫圓銅線編織,其編織密度應不小於85%,允許有一個錠子單向漏編,其長度不大於50mm。
4.2.5護套
外護套採用阻燃聚氯乙烯材料,其厚度和外徑符合表1的規定。
4.2.6編織外屏蔽
外屏蔽應採用符合GB/T4910-2009規定的鍍錫圓銅線編織,其編織密度應不小於85%,允許有一個錠子單向漏編,其長度不大於50mm
4.3 電氣性能見表2PRVZP-1-LF 傳感器信號電纜 稱重信號電纜
1.適用範圍
本技術規範適用於無線電通訊和有關電子設備傳輸信號用的環保多芯屏蔽信號電纜。
2.使用特性
電纜導體長期工作溫度不超過90℃;
電纜的敷設溫度不低於0℃;
電纜允許彎曲半徑:室內使用時不小於電纜外徑的5倍;
室外使用時不小於電纜外徑的10倍。
3.型號及規格
電纜的型號規格為:
PRVZP-1-LF 6×0.6mm2。
4.2 材料
4.2.1導電線芯
導電線芯為鍍錫銅線,其單線應符合GB/T4910-2009的規定,其結構尺寸應符合表1的規定。
4.2.2 絕緣
絕緣層採用經輻照的低密度聚乙烯,應符合RoHS環保要求,絕緣應緊密地同心擠包在導電纜芯上,絕緣厚度應符合表1的規定
4.2.3 成纜
絕緣線芯按規定的順序成纜,成纜方向為S向,成纜節距應不大於成纜外徑的15倍,成纜時可加綿綸絲填芯或擠出成型填芯。
4.2.4 繞包聚酯薄膜、編織內屏蔽
編織內屏蔽之前和之後分別繞包聚酯薄膜,繞包方向分別為Z向和S向,聚酯薄膜應符合GB 13542.4-2009的規定。
內屏蔽應採用符合GB/T4910-2009規定的鍍錫圓銅線編織,其編織密度應不小於85%,允許有一個錠子單向漏編,其長度不大於50mm。
4.2.5護套
外護套採用阻燃聚氯乙烯材料,其厚度和外徑符合表1的規定。
4.2.6編織外屏蔽
外屏蔽應採用符合GB/T4910-2009規定的鍍錫圓銅線編織,其編織密度應不小於85%,允許有一個錠子單向漏編,其長度不大於50mm
4.3 電氣性能見表2
表2 電氣性能
型號及規格
20℃時導體直流電阻值
(Ω/km)
20℃時絕緣電阻值(MΩ·km)
耐電壓試驗
PRVZP-1-LF 6×0.6
33
1000
能經受交流1kV電壓1min不擊穿
4.4 導體線芯通電試驗
採用直流電壓為36V及以下的指標器或指示燈檢查。
4.5 絕緣耐燙性
電纜絕緣輻照後通過耐燙性檢驗絕緣表面不應有明顯變形收縮。
4.6 絕緣熱延伸
電纜應按GB/T2951.21-2008進行熱延伸試驗,載荷下伸長率為80%,冷卻後伸長率為15%。
4.7 燃燒試驗
電纜應經受垂直燃燒試驗,試驗時應去掉外屏蔽。
4.8 環保性能
電纜應符合RoHS環保要求,所含材料成分符合RoHS環保指令。
4.9 交貨長度
200m及以上自然長度(允許1∼3根拼盤)採用成軸交貨,30∼199m採用成圈交貨。
經與用戶協商,可以任意長度交貨。
長度計量誤差應不超過±0.5%。
5. 檢驗規則
5.1 總則
電纜由生產廠的質量檢驗部門檢驗合格後方可出廠。出廠的電纜應附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成品電纜的檢驗分出廠檢驗和型式檢驗。
5.2 出廠檢驗
每批電纜都應進行出廠檢驗。電纜應由生產廠質量檢驗部門檢驗合格後方可出廠,出廠的電纜應附有產品質量合格證。
5.3 型式檢驗
正常生產時,成品電纜每年應進行一次型式檢驗。型式檢驗所用的試樣應從經過出廠檢驗合格的電纜批中抽取。
電纜在產品鑒定或投產或工藝、配方擠結構有改變時,應進行型式試驗。
5.4 試驗項目
表3 電纜的試驗項目
檢驗項目
要求章條號
試驗方法
試樣數量
出廠檢驗
型式檢驗
導電線芯結構
4.1.1
GB/T 4909.2-2009
電纜交貨批量不大於5km時,取3個試樣;批量大於5km時,每增加5km增加1個試樣。不足5km時按5km計算。
各取試驗三個
絕緣厚度
4.1.1
GB/T 2951.11-2008
絕緣外徑
4.1.1
GB/T 2951.11-2008
護套厚度
4.1.1
GB/T 2951.11-2008
電纜外徑
4.1.1
GB/T 2951.11-2008
編織密度
4.2.4和4.24.6
目力和千分尺測量
導體連續性
4.4
本規範
全部
導體直流電阻
4.3
GB/T3048.4
電纜交貨批量不大於5km時,取3個試樣;批量大於5km時,每增加5km增加1個試樣。不足5km時按5km計算。
絕緣電阻
4.3
GB/T3048.5(.6)
絕緣耐電壓
4.3
GB/T3048.8
全部
絕緣耐燙性
4.5
本規範
全部
絕緣熱延伸
4.6
GB/T 2951.21-2008
—
燃燒試驗
4.7
GB/T12666.1-2008
環保性能
4.8
本規範
長度計量
4.9
採用計米器
抽檢批量的5%,但不得少於2軸(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