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FR 3*70+1*25船用電纜使用標準
船用電纜又稱船用電力電纜,是一種用於河海各種船舶及海上石油平臺等水上建築的電力、照明和一般控制之用的電線電纜。
船用電纜主要用途:應用於用於河海各種船舶及海上石油平臺等水上建築的電力、照明和一般控制之用。
船用電纜執行標準:船用電力電纜的執行標準:IEC60092-350,IEC60092-353或GB9331-88。
船用電力電纜主要參數有型號規格、芯數、燃燒特性、額定電壓、溫度、標稱截面積等主要參數。
2船用電纜可分為兩類:民船用電線電纜、軍艦用電線電纜。
從用途上分,船用電纜可分為三類:船/艦用電力電纜、船/艦用控制電纜、船/艦用通訊電纜。其作用分別是:
船用電力電纜:用於河海各種船舶及海上石油平臺等水上建築的電力、照明和一般控制之用。
船用控制電纜:用於河海各種船舶及海上石油平臺等水上建築一般控制之用。
船用通信電纜:用於各種傳播通信、電子計算機、信息處理設備中的信號傳輸和控制係統。
3判斷船用電纜的方法
1、根據電纜的用途、敷設位置和工作條件選擇合適的電纜型號。
2、根據用電設備的工作制、電源種類、電纜線芯和負載電流選擇合適的電纜截面。
3、根據係統短路電流計算結果,片斷電纜的短路容量是否滿足要求。
4、根據環境溫度對電纜的額定載流量進行修正,然後再判斷電纜的允許電流是否大於負載電流。
5、根據成束敷設修正係數,對電纜的額定載流量進行修正,然後,再判斷電纜的允許電流是否大於負載電流。
6、校核線路電壓降,判斷線路電壓降是否小於規定值。
7、根據保護裝置的整定值,判斷電纜與保護裝置是否協調;如果不協調,判斷是否可以改變合適的保護裝置或整定值,否則應重新選擇合適的電纜載面。
CEFR 3*70+1*25船用電纜使用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