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鋁工業結構調整,增強行業持續健康協調發展,規範企業生產經營秩序,確保節能減排目標的實現,依據《工業轉型升級規劃(2011-2015)》、《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和《鋁工業“十二五”發展專項規劃》等規劃及法律法規,修訂鋁行業準入條件。本準入條件包括鋁土礦、氧化鋁、電解鋁和再生鋁企業。
《鋁行業規範條件》 2013年
為進一步加強鋁行業管理,遏制鋁行業重復建設,化解電解鋁產能過剩矛盾,規範現有鋁企業生產經營秩序,引導廢鋁再生利用行業有序發展,提升資源綜合利用率和節能環保水平,推動鋁行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增強鋁行業持續健康發展,公信部發布了《鋁行業規範條件》。